应具备下列工作能力:
(1)具有系统、扎实的科普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掌握国内外现代科学传播的相关方法和发展趋势,熟悉与科普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或政策。
(2)有较高的行业认可度和较强的社会影响力。
(3)及时向公众普及科学新发现和技术创新成果,引导社会正确认识和使用科技成果。
(4)具有指导和培养中级以下科学传播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科学传播工作 2 年以上。
(2)具备大学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士或硕士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科学传播工作5年以上。
(1)从事科学传播研究方向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任意两项:
①作为骨干完成国家部委级科普课题(项目)1项或省级以上部门科普课题(项目)2项。
②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出版的刊物发表本专业科普类论文1篇(第一作者)。
③正式出版本专业科普类学术专著、技术专著、译著1部(本人为主编或主要撰稿人撰写2万字以上)。
④取得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2项、或外观设计专利 2项,或软著等知识产权成果2项(排名第一)。
(2)从事科学传播制作方向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任意两项:
①作为骨干编撰市级以上科普活动主办部门采用的科普图书、手册、挂图等科普资源3册(套)。
②作为骨干制作市级以上科普活动主办部门采用的科普视频、科普音频、科普动漫、科普软件等数字科普资源3个,
③作为骨干编导市级以上科普活动主办部门采用的科学实验、科普剧、科普讲解等科普节目3个。
④作为骨干制作市级以上科普展览主办部门正式展出的原创科普展品3个。
⑤在省直部门涉及科普工作的信息平台、网站或市级广播电视台、报纸等主流媒体,以图文、视频、音频等形式对原创科普内容开展2次科普宣传。
(3)从事科学传播推广方向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任意两项:
①作为骨干组织市级以上科普活动主办部门举办的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全国防灾减灾日等主题科普活动2次。
②作为骨干完成市级以上部门确定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2个。
③作为骨干组织市级以上科普活动主办部门开展的科普报告、科普展览、科普培训、科普研学等科普活动2次。
④作为骨干开发、运营维护年发布50天(次)以上的科普信息平台1个。
⑤作为骨干策划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所在地主要广场、公园等群众文化场所科普宣传专栏20个,固定展览时间1年以上。
⑥在省直部门涉及科普工作的信息平台、网站或市级广播电视台、报纸等主流媒体,以图文、视频、音频等形式对原创科普内容开展2次科普宣传。
应具备下列奖项业绩和传播业绩中的一项:
(1)奖项业绩
本人或作为科技辅导员(科学课教师)指导的学生获全国性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普类奖项一等奖1项(排名前三),或获省级科普类奖项一等奖2项(排名前三)。
(2)传播业绩
本人完成的科学传播研究、科学传播制作、科学传播推广工作,获得省直部门文件、简讯、信息平台、网站等形式的通报表扬、报道、经验推广1次。
破格申报副高级职称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获省部级科技进步科学技术普及项目一等奖(前五完成人)或二等奖(前三完成人)奖项。
②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国家级科普基地科普工作的第一承担人。
③主持完成省级以上部门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取得利税500万元以上,需附应用单位证明及合同,加盖申报人所在单位财务章的到款证明;或主持完成省级以上部门的科普课题(项目)5个,且累计在5个县(市、区)进行推广,需附应用单位证明及合同。
2.同行专家要求:推荐破格人员同行专家是指同一研究领域取得正高级职称资格的专家。同行专家当年度推荐破格人员的,仅可推荐1人;且同行专家为评委库成员的,不可作为评审专家参加当年职称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