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管理
2023 年度全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在省人社厅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由省科协组建的山西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学传播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初、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省科普服务中心作为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具体承办全省科学传播专业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职称评审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二、评审范围及方式
(一)评审范围
全省各级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从事科普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上述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任现职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委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内。
(二)评审方式
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评审采取个人自主申报、单位审核推荐、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审核、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综合评议的流程进行,专家综合评议坚持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在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下设科学传播专业,分设初级、中级、高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三个层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分别为: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
科学传播专业职称设置科学传播研究、科学传播制作和科学传播推广三个方向。对初、中级职称申报人员采取专家综合评议的方式进行评价,对高级职称申报人员采取面试答辩与专家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合理把握定性与定量评价标准。
应具备下列工作能力:
(1)熟悉与科普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或政策。
(2)具有一定的科普工作积极性,积极参与面向公众普及科学知识的各种活动。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科学传播工作1年以上。
(1)从事科学传播制作方向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与本区域、本单位推广的科普图书、手册、挂图等科普资源1册(套).
②参与本区域、本单位制作的科普视频、科普音频、科普动漫、科普软件等数字科普资源1个.
③参与本区域、本单位策划的科学实验、科普剧、科普讲解等科普节目1个。
(2)从事科学传播推广方向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与本区域、本单位开展的全国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全国防灾减灾日等主题科普活动1次。
②参与本区域、本单位组织的科普报告、科普展览、科普培训、科普研学等科普活动1次。
申报研究实习员,对奖项业绩和传播业绩不作硬性要求。
破格申报副高级职称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获省部级科技进步科学技术普及项目一等奖(前五完成人)或二等奖(前三完成人)奖项。
②全国科普教育基地、国家级科普基地科普工作的第一承担人。
③主持完成省级以上部门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取得利税500万元以上,需附应用单位证明及合同,加盖申报人所在单位财务章的到款证明;或主持完成省级以上部门的科普课题(项目)5个,且累计在5个县(市、区)进行推广,需附应用单位证明及合同。
2.同行专家要求:推荐破格人员同行专家是指同一研究领域取得正高级职称资格的专家。同行专家当年度推荐破格人员的,仅可推荐1人;且同行专家为评委库成员的,不可作为评审专家参加当年职称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