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管理
2023年全省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管理和指导下,由山西省正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非公有制领域中,从事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省外、中直驻晋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可委托参加评审。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须承担完成下列工作项目之一:
1.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一项国家级或两项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重点工程技术项目,并通过相应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的鉴定(验收)。
2.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创建的创新中心(平台)获批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一项以上。
3.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两项以上大型工程技术项目,制定的技术方案和撰写的技术报告通过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的鉴定(验收)。
4.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三项以上大型企业或大型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技术改造、设备改进、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水平等方面的技术工作,并通过省级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鉴定(验收)。
5.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三项以上大型企业重大系列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工作,并通过省级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鉴定(验收)。
6.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编制完成三项以上本行业技术发展规划,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7.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编制完成一项以上国家级或两项以上省(部)级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工法的编制工作,并被相关主管部门审定通过和颁布实施。
8.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两项以上省(部)级立项(备案)项目的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验检测等各类技术工作,并通过省(部)级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鉴定(验收)。
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相近专业指与本人从事专业工作相关的理科、工科或交叉学科专业。除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专业外,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60学时)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的,允许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承担完成的工作项目须符合下列业绩成果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国家级最高行业奖项二等奖一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下同)。
2.获得国家级最高行业奖项三等奖、省级最高行业奖项一等奖、省(部)级科技专项奖二等奖、市级及大型企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总计两项以上。
3.作为第一发明人(须为专利申请人或职务发明第一人),获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本专业领域发明专利(专利须在有效期内)一项以上;作为主要发明人(须为专利申请人或职务发明人),获得具有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本专业领域发明专利(专利须在有效期内)两项以上。
4.作为主持或主要技术负责人编制完成国家级标准及规程、规范、工法一项以上或省级以上标准及规程、规范、工法两项以上;或主持编制完成团体标准三项以上。
5.作为主持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的省级及以上科技项目取得重大技术创新成果,解决了重大关键性技术难题或填补国内同行业某一技术领域的空白,获科技鉴定成果两项以上。
6.主持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等已投入生产,可比性技术经济指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须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关机构鉴定意见)。
同一科研项目、课题或工程项目多次获奖的,只按最高奖项计一次,不能重复使用。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著作或撰写有较高价值的专业技术报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专业学会及专业分会、有博士授予权的本科院校及科研单位主办的主学报上,或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的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或被SCI、EI、ISTP收录1篇以上学术论文。
2.除1规定以外发表的其它学术论文或专业技术报告总计五项以上。专业技术报告指:作为主持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方案、大型工程项目方案;省(部)级以上标准、规程、工法、专利的理论研究;省(部)级以上大型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题性方案、产品研制报告、实施项目的技术总结等。
3.作为主要作者,出版一部学术、技术著作,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同时须提交一篇答辩材料,其内容在1或2中选取一项,字数为3000字以上)。
业绩、贡献特别突出、符合“申报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破格评聘正高级工程师:
1.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国家级最高行业奖项一等奖。
2.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获得省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国家级最高行业奖项二等奖两项以上。
3.主持研发的科技成果转化取得利税1000万元以上(须提供完税证明和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
4.主持完成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基金)或国家级重点工程项目。
破格申报评审正高级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答辩成绩须为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