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主任播音员主持人,任一级播音员主持人期间,须承担完成下列工作项目:

(1)参加3次以上重大活动、重大题材报道任务。

(2)能够较好地完成各年度岗位职责目标工作量(每年工作量须提供单位证明及相关材料)。


申报主任播音员主持人,任一级播音员主持人满5年。具备博士学位申报主任播音员主持人,取得一级播音员主持人后,从事播音主持工作满2年。

 

申报主任播音员主持人,任一级播音员主持人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播音主持作品获得国家级播音主持专业政府奖或国家级非播音主持专业政府奖。

(2)播音主持作品获省级播音主持专业政府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三等奖3项以上。

(3)作为主创人员(前3名)参与采编播的作品获省级非播音主持专业政府奖一等奖2项,或二等奖3项,或三等奖4项以上。

(4)在重大灾害、应急救援、突发新闻事件等重大新闻报道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市(厅)级以上表彰。

(5)参加工作以来,须具备下列工作业绩条件之一:

①在播音主持岗位工作20年以上,胜任岗位要求,工作业绩较为突出,在本地区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具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得到社会认可。

②在本台主要新闻、综艺节目从事播音主持工作10年以上,胜任范围较广、难度较大的多类型节目播音主持任务,很好完成工作任务,所主播节目社会效益好、社会影响力大。

③主持本地区重大活动、重要题材节目15项以上,产生显著社会效益和传播效果,任一级播音员主持人以来业绩良好。

(6)任一级播音员主持人期间,须具备下列学术技术条件之一:

①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以上(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

②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学术论文须是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学术期刊上,字数不少于2000字。著作须是在专业出版社出版、适用于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参阅应用的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所提交的论文、论著均需附在知网、万方、维普数据库网站检索、验证的下载网页,并加盖本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公章。

③在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播音员主持人培训活动中,担任主要授课人3次以上,或受邀录制教学课件1部以上,或受邀编写播音主持专业教材1万字以上。


申报主任播音员主持人,须具备下列两项条件:

(1)主播的作品获国家级播音主持专业政府奖1项以上,或获国家级非播音主持专业政府奖2项以上,或获省级播音主持专业政府奖一等奖2项以上,或获省级非播音主持专业政府奖一等奖3项以上。

(2)主持省级以上重大活动、重要题材节目10项以上,产生显著社会效益和传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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