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管理

2023年度全省播音主持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管理和指导下,由山西省播音主持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在我省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和其他提供视听服务的机构中从事播音主持相关工作,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主持人证》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申报播音指导,任主任播音员主持人期间,须承担完成下列工作项目:

(1)主持或主要参与(前3名)5次本级以上重大活动、重大题材报道任务,成绩显著。

(2)每年从事播音主持的时间不少于100个工作日,或从事其他节目播音主持的次数不少于20期(须提供单位证明及相关材料)。



申报播音指导,任主任播音员主持人满5年(即2018年底前聘任主任播音员主持人)。



申报播音指导,任主任播音员主持人期间,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播音主持作品获得国家级播音主持专业政府奖或国家级非播音主持专业政府奖(主创人员前3名)。

(2)播音主持作品获省级播音主持专业政府奖一等奖2项,或二等奖3项以上。

(3)作为主创人员(前3名)参与采编播的作品获省级非播音主持专业政府奖一等奖3项,或二等奖4项以上。

(4)在重大灾害、应急救援、突发新闻事件等重大新闻报道中做出突出贡献,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

(5)任主任播音员主持人期间,须具备下列学术技术条件之一:

①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

②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以上(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学术论文须是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学术期刊上,字数不少于3000字。著作须是在专业出版社出版、适用于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参阅应用的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所提交的论文、论著均需附在知网、万方、维普数据库网站检索、验证的下载网页,并加盖本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公章

③在省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播音员主持人培训活动中,担任主要授课人6次以上,或受邀录制教学课件2部以上,或受邀编写播音主持专业教材2万字以上。


申报播音指导,须具备下列两项条件:

(1)主播的作品获国家级播音主持专业政府奖2项以上,或获国家级非播音主持专业政府奖2项以上(主创人员第1名)。

(2)主持省级以上重大活动、重要题材节目15项以上,产生显著社会效益和传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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